
注册朝鲜商标
现行商标法规
1983年6月1日生效的标记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法。
商标注册顾则
适用申请在先原则。
申请人资格
任何公民或法人都可以申请。
依法不得注册的商标
(1)违背公共秩序与习惯的;
(2)与国家或国际组织的旗帜、标志、纹章或徽记相似的;
(3)商品的普通名称;
(4)著名商标;
(5)与朝鲜参加的国际组织的规定不符的。
商品分类
商品分类
无正式分类。
申请注册需要的文件
申请书(内容包括申请人情况,对商标的描述及使用商品清单);申请人法律地位证明。所有申请文件必须以朝、俄、英、法文中的任一种文字。
申请审批程序
申请应向发明局提出。经审查需要修改的,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月内作出答复。在申请后6个月内,准予注册的商标在商标公报上公布。无异议期的规定。
注册有效期
注册自申请日起有效期10年。
注册续展
注册可连续续展,每次续展有效期10年。续展申请须在注册到期前1年内提出(可宽限s个月,但要交纳罚金)
使用注册商标
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不使用,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撤销注册。
商标转让及许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