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圭亚那商标
现行商标法规
1956年1月1日生效的商标法令。
商标注册原则
适用使用在先原则。
申请人资格
任何公民或法人都可以申请。
依法不得注册的商标
(1)与他人已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;
(2)违背道德,法律或带欺骗性的;
(3)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词汇;
(4)皇家的标志、纹章或旗帜;
(5)与红十字相似的。
商品分类
适用国际分类。
申请注册需要的文件
普通委托书;;9份商标黑白图样;电铸版。
申请审批程序
申请提出后,经审查需要修改的,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作出答复。拟予注册的商标在商标公报上公布。公布后1个月为异议期。有异议的,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作出
答辩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准予注册。
注册有效期
注册有效期
注册自申请日起有效期7年。
注册续展
注册可连续续展,每次续展有效期14年。续展申请须在注册到期前3个月内提出,无宽限期。申请续展须提交原注册证,更换代理人的须提交新委托书。
使用注册商标
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不使用,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撤销注册。
商标转让及许可